莫高窟:开展利用工程建设预防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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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5-4 下午 12:35:23
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是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的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项目之一。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5月3日,酒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有林、敦煌市检察院检察长石占全带领有关人员前往敦煌研究院专题开展了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
在敦煌研究院,王有林副检察长一行详细了解了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规划、预算投资、建设周期、参建单位、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他指出,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建设项目是全省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一定要加强监管,保证质量,切实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随后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酒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朱兵利用实例案件从为什么要提前预防、职务犯罪种类、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特点、职务犯罪危害、职务犯罪预防对策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
王有林副检察长对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加强预防协作,确保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敦煌研究院党委书记纪新民讲话:他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工程建设预防工作,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二要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全面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到警示教育在前、资金使用和管理依规操做、严把工程质量关。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参建人员要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预防工作。
敦煌研究院处以上干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共计100余人参加了警示教育大会。
会后,与会领导还前往游客中心施工现场听取了施工方、监理方对工程进展情况的介绍,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专项预防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责任编辑: 海波